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,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,在购买、建造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以其所购(建)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,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,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个人客户。
1、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;
2、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,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年;
3、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%以上(含30%),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;
4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5、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;
6、中国银行的其他条件。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,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,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,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,归还贷款本息。借款合同生效后,如果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,可提前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。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房产抵押、权利质押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。
1、借款申请表;
2、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;
3、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;
4、中国银行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1、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,可以向中国银行提出,由中国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,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、等待审批。
2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,与中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,办理抵押登记、保险、公证等相关手续。
3、中国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,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中国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,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。
4、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还款帐户,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,如期归还贷款本息。
5、贷款结清后,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,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,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。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经理电话:18708430442(微信同号),扫下面二维码直接添加微信咨询。